第二章资产1货币资金应收交易
1、货币资金
库存现金:职工工资津贴;个人劳务报酬;包括结算起点元以下零星支出;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;奖金;劳务福利费。
现金留存限额:
一般单位:3-5天日常零星开支
边远地区、交通不便地区:5-15天日常零星开支
现金收支要当日送银行,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;企业不可以坐支现金;提取现金需要财务负责人签章。
账务处理:
现金日记账由出纳登记,每日终了要保证账款相符,月度终了保证账账相符
分录:
借:其他应收款
贷:库存现金
现金清查:
用到科目:待处理财产损益(现金短缺和现金溢余两种账务处理)
(1)短缺时:
借:待处理财产损溢
贷:库存现金
(2)经批准后:
借:其他应收款(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部分)
管理费用(无法查明原因部分)
贷:待处理财产损溢
(1)溢余时:
借:库存现金
贷:待处理财产损溢
(2)经批准后:
借:待处理财产损溢
贷:其他应付款(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部分)
营业外收入(无法查明原因部分)
2、银行存款
每月核对银行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,有差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
3、其他货币资金
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、银行本票存款、信用卡存款、信用证保证金存款、存出投资款和外埠存款等。
4、应收票据
应收票据是商业汇票,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,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,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。
账务处理:
①应收票据取得时
借:应收票据
贷:主营业务收入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或
借:应收票据
贷:应收账款
②到期收回时
借:银行存款
贷:应收票据
③到期未收回时
借:应收账款
贷:应收票据
④票据贴现时
借:银行存款
财务费用(贴现息)
贷:应收票据(不附追索权)
或
借:银行存款
财务费用(贴现息)
贷:短期借款(附票据追索权)
⑤票据背书转让时
借:库存商品等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应收票据
银行存款(差额,也可能在借方)
5、应收账款
入账价值=销售商品、提供劳务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(不公允的除外)、增值税销项税额,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、运杂费等。
账务处理:
(1)发生赊销时:
借:应收账款
贷:主营业务收入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银行存款(代垫各类款项)
(2)发生现金折扣时:
借:银行存款
财务费用(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)
贷:应收账款
(3)转为商业汇票结算时:
借:应收票据
贷:应收账款
不单独设置“预收账款”科目的企业,预收的款项也可以在“应收账款”科目的贷方核算。如果“应收账款”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贷方,则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。
6、预付账款
账务处理:
付款时:
借:预付账款
贷:银行存款
收货时:
借:原材料等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预付账款
补付余款时:
借:预付账款
贷:银行存款
收到退回多余金额时:
借:银行存款
贷:预付账款
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,也可以不设置“预付账款”科目,将预付的货款记入“应付账款”科目的借方。
7、应收股利
账务处理:
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时:
借:应收股利
贷:投资收益(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)
实际收到时:
借:其他货币资金—存出投资款(上市公司)
银行存款(非上市公司)
贷:应收股利
8、应收利息
账务处理:
借:应收利息
贷:投资收益
9、其他应收款
应收的各种赔款、罚款,出租包装物租金,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,存出保证金,其他各种应收、暂付款项。
账务处理:
发生时:
借:其他应收款
贷:银行存款等
还款(核销)时:
借:管理费用等(核销,比如核销预支的差旅费)
银行存款等(余款)
贷:其他应收款
银行存款等(补付)
10、应收款项的减值
应收账款账面价值=应收账款账面余额-坏账准备
企业应当设置“坏账准备”科目,“坏账准备”属于资产类的备抵科目,坏账准备借减贷加。
账务处理:
11、交易性金融资产
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,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、债券、基金等。
科目:
交易性金融资产-成本
交易性金融资产-公允价值变动
账务处理:
3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到期计提利息时
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同情况下对投资收益及损益的影响:
(1)计算整个持有期间投资收益:从购入到出售整个期间的所有投资收益发生额加总(借方为“-”,贷方为“+”)。
(2)计算整个持有期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:交易费用(负数)+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+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+出售时价款(扣除增值税因素)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的投资收益。
(3)计算处置时点的投资收益:出售时收到的价款(扣除增值税因素)-出售时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。
12、存货
后期还有另写
原材料:
1采用实际成本核算
设置科目:原材料、在途物资、应付账款、预付账款等
账务处理:
2采用计划成本核算
设置科目:原材料,材料采购,材料成本差异等。
基本原理:实际成本=计划成本±材料成本差异
账务处理:
“材料成本差异”科目借方差额为购入时的超支差;贷方差额为购入时的节约差。
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=(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+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)÷(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+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)×%
如果企业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各期之间是比较均衡的,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。年度终了,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。
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=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÷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×%
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=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×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
节约差异为负号,超支差异为正号。
(1)采购时,按实际成本记入“材料采购”科目借方;
(2)验收入库时,按计划成本记入“原材料”科目的借方,实际成本记入“材料采购”科目贷方,差额形成“材料成本差异”;
(3)平时发出材料时,一律用计划成本;
(4)期末,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,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。
周转材料(包装物)
设置科目:周转材料-包装物
账务处理:
低值易耗品
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,如一般工具、专用工具、管理用具、替换设备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。
设置科目:周转材料-低值易耗品
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。摊销时记入“制造费用”等科目。
一次摊销法:金额较小,在领用时,一次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,但应当在备查簿登记。
粉刺摊销法: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,设周转材料-低值易耗品-在用/在库/摊销等明细科目
委托加工物资
入账成本=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+加工费用+应负担的运杂费+税费
计入成本项目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
账务处理:
(3)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,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,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:
借:委托加工物资
贷:银行存款等
(4)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,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: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消费税
贷:银行存款等
(5)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,按实际成本:
借:原材料
库存商品等
贷:委托加工物资
材料成本差异(或借方)
库存商品
包括自产、委托加工、外购的用于送交订货单位或出售的各种商品。
账务处理:
验收入库:
借:库存商品
贷:生产成本-基本生产成本
发出商品:
借:银行存款
贷:主营业务收入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借:主营业成本
贷:库存商品
商品流通企业发出存货,通常采用毛利率法和销售金额核算法进行核算
1毛利率法:
计算公式如下:
毛利率=销售毛利÷销售额×%
销售净额=商品销售收入-销售退回-销售折让
销售毛利=销售额×毛利率
销售成本=销售额-销售毛利=销售额×(1-毛利率)
期末存货成本=期初存货成本+本期购货成本-本期销售成本
2销售金额核算法
计算公式如下:
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,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。年度终了,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。
存货清查
科目:待处理财产损益
核算时分两步:
第一步,批准前调整为账实相符,即将账按实物数量进行调整;
第二步,批准后按规定结转处理。
存货减值
资产负债表日,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,若成本高,则计提减值。
如果减值因素消失,则减值可以转回,转回金额≤原已计提金额。
可变现净值=存货的估计售价-进一步加工成本-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税费
如果存货是直接用于出售的,其可变现净值=存货的估计售价-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税费
账务处理:
计提减值:
借:资产减值损失
贷:存货跌价准备
减值转回:与计提相反
借:存货跌价准备
贷:资产减值损失
结转:
借:主营业务成本/其他业务成本
存货跌价准备
贷:库存商品
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在资产2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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